
放权
绘图:简仁山
11次现场执法解决不了企业污染问题,反映出广州环保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成效不足,同时折射广州镇街执法权力缺失,但又承担无限责任。本报昨日的报道引起了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及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有基层干部致电本报称,“我一年接的各项考核责任状接到手软,最少也有15个,但并无任何权力下放,权责严重失衡,基层压力太大。”有专家直言,广州推进简政强镇力度不够,与现行的市、区、镇三级行政架构有关,“公共利益部门倾向日益明显,放权意味着资源、利益的调整,谁都不愿放”。
●南方日报记者 黄伟 晏磊
镇长一年接15张责任状
昨日上午,两年前曾任广州东部某镇镇长的张义(化名)致电记者,“你们的报道太符合实际啦,我当镇长时,一年至少接16张责任状,张张都马虎不得。”
张义举例,就安全生产责任状而言,辖区死1人要扣分,死2人要检讨,死3人属于重大事故,就要被追责。此外,综治维稳、打假等责任状不一而足。
“我们长期干基层工作,也知道市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性,但要命的是我们没有安全生产的执法权,只是配合区安监部门开展工作,区安监部门有50多个行政编制,但力量都集中在区一级,我们发现了消防安全隐患,还得层层汇报处理,但出了事我们得兜着,实在不合理。”张义说。
上述人士透露,由于权责严重不匹配,要真正完成目标考核任务,不排除有弄虚作假之事。
长期关注简政强镇改革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者邵任薇表示,县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之间还是存续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压力型”体制。县区级政府按照目标责任制的方式,采用一定的指标体系把乡镇各项行政管理内容和任务进行分解,然后按照其轻重程度分别下达给乡镇政府并签订责任书。
“这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造成了镇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割裂,并由此产生了压力型体制下的有职无权,有责无能的现象。”邵任薇说。
张义认为,“放权”还放不出来“干货”,镇街想“要权”,比如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等领域的审批及行政执法权。
推进简政强镇瓶颈不少
“2007年前后,市里有一个调研组来到我们镇,探讨如何放权给镇的问题,但看了对方的征求意见稿,心凉了一大截。”一名不愿具名的基层干部说。
上述人士回忆,意见稿里边提出将一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权”下放给镇里。“我当时就反驳,首先,这个事我们一直在做;其次,发现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违规行为,个人向政府部门举报、反映是每个公民的职责,这还需要委托吗?说到底还是捏住权不愿放,后来也不可能有下文。”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史传林坦承,简政强镇背后是利益关系的一种调整,但当前公共利益部门化的倾向十分明显,推进这一改革的内部阻力不小。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已于去年初下发,专门提出区(县级市)要着力下放给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管理权,对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大的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事业等方面加大放权力度。
依据《意见》,广州市拥有江高镇、太和镇、新塘镇等近20个特大镇。但据记者调查,目前尚无一个特大镇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不少基层干部直言,广州放权强镇基本还处于“纸上谈兵”阶段,力度明显赶不上顺德、东莞、中山等周边地区。
史传林认为,广州目前是市、区、镇三级行政架构,而顺德、东莞等区域是市直接辖镇,权力结构调整相对简单。
■专家说法
环保执法权下放?条件尚不成熟!
日前,白云区钟落潭镇因小工厂非法排污被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包案一事,一时间引得城中政经观察人士议论纷纷。
有分析人士表示,如若效仿“顺德模式”将相关执法权,尤其是环保执法权下放至镇街层面,可能有利于基层政府控制当地的环保问题。
一位白云区某镇基层干部认为,镇一级政府应该是有能力承接环保执法的工作,因为现在即便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其中很多技术工作都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市区环境监测站来执行的。
不过,广州市环保局的一位专家认为,环保执法工作有其特定的专业性,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环保专业教育背景和技术素养,并不是单纯依靠第三方机构来执行所有的技术工作。
“如果你不具备一定的环保或化学专业素养,那么你就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执法人员自己动手去完成一些技术工作的。”专家认为,目前广州市镇街一级政府,没有配备专业的环保执法技术队伍,也缺乏环保专业的人才积累,暂不具备独立的环保执法能力,即便事权下放,基层也无法完成相关环保执法工作。
同时,这位专家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的环保主管单位,才拥有法定的执法权力,镇街一级政府只能接受上级委托,才能完成某些执法工作。
记者也通过佛山政经分析专家,了解相关“顺德模式”中的环保执法改革路径。
据了解,顺德环保部门目前已经将部分执法事项下放至镇一级政府,而承接单位大多是镇一级的总商会等半官方机构。
“下放给总商会的原因是,顺德的基层政府也存在人力不足的情况,而商会的人力资源可以予以补充,同时商会与企业的关系相对熟稔,也熟悉相关企业的情况,可以在环保问题上起到提前协调的作用。”专家表示,目前顺德区岑村镇正在试点,而总商会的权力也仅限于事前协调层面。
不过专家表示,相关环保问题的执法权事项,绝大部分还是掌握在区镇两级政府的环保部门手里,顺德区设立有统一的投诉报料平台,较小的案件移送镇一级,较大的案件依然由区一级环保部门实行执法工作。
■他山之石
中山
27个市属行政执法部门放权
日前,中山市政府在其网站上公布,中山市市直部门调整下放事权从7月1日起正式由镇区实施。下放的事权包括27个市属行政执法部门的170多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权和1300多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
首批事权调整下放涉及到发展改革局、交通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十多个市直部门,一共下放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的172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权。其中,包括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审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职业资格或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设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均可由镇区实施。而在第二批目录中,1300多项包括城市执法、卫生处罚、教育收费等行政检查、处罚权再下放镇区。
顺德
10个镇(街)获县级管理权限
顺德将“区级”层面的大部制推广到“镇级”。如容桂街道将原有28个党政部门、街属单位和部分双管单位职能,重新整合设置为13个工作机构,构筑“大部门”工作格局。新成立的13个机构正职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委员和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实现党务、政务决策和管理的扁平化。同时,组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整合面向群众的行政服务资源,建设规范、高效、便民的一站式政务工作服务平台。
2009年底,顺德区属部门向街道下放了第一批316项(方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10年9月7日,顺德区正式把3197项行政管理事权划由镇街行使,比调整前行使权限多1636项,占全部事项的61.4%。全区十个经济发达镇(街)正式获得了县级管理权限,成为了广东“最有权”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