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供养遗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呼人社发〔2012〕99号),从今年1月1日起,满洲里市再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而使遗属的生活水平能够适应社会的经济发展。
根据文件要求,满洲里市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较2011年月平均提高230元,最高标准提高到每月1320元。其中离休干部孤寡遗属月提高279元,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与因公死亡职工遗属月提高244元,孤寡遗属月提高209元,普通遗属月提高174元。遗属认定标准不变。另外,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也提高到13204元。
目前,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加紧落实该项政策,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将从1月份补发,确保职工遗属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