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8月21日电 (林翠慧 李文福)福建省福安市警方21日透露,近日与泉州惠安警方联手抓获贵州籍徒步抢夺金项链犯罪嫌疑人,破获系列徒步抢夺案27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今年5月4日,接到尤女士报警称:在福安赛岐镇十二米街一店铺附近被一个男青年抢走一条金项链,价值大约6000多元。
5月8日,市民小朱报案称,当天8时许,在赛岐镇永丰路散步时被一男子从身后抢夺所戴金项链的三分之一,总损失折合人民币约1200元。
6月11日,家住福安甘棠镇海峡大茶都的张女士报案称,在甘棠镇卫生院附近,被人抢夺了一条金项链,损失价值约为3000元。
6月28日,郑女士走到赛岐镇万寿街移动营业厅旁的巷子中间时,其脖子上的金项链被身后出现的一名穿白色短袖黑色裤子的男子拽断抢走。金项链重15克左右,价值约五六千元。
针对福安赛岐甘棠等地高发的徒步抢金案件,福安警方通过案件分析,将周边县市相关案件进行串并,一个由贵州籍男子组成的徒步抢夺团伙浮出水面。
8月10日,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在泉州惠安出现,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经过几天的侦查布控,8月16日,警方在泉州惠安警方的配合下,将两名徒步抢金犯罪嫌疑人詹某韦和宋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詹某韦和宋某,均为贵州省人。并供认自今年4月份以来与同伙一起在赛岐、甘棠一带徒步抢夺金项链的犯罪事实。一般在早上6点多或晚上7点多出没,寻找戴金项链的妇女,然后跟踪其到人少路段进行突然袭击,得手后立即窜逃到已商议好的地点集合,接着进行分工变卖后分赃,赃款用于日常生活开销。
经深挖,该犯罪团伙还流窜至宁德、周宁、柘荣、福鼎、屏南等地共作案共27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夏天是抢夺、抢劫“两抢”案件的高发季节,不法分子以抢夺金项链、女性挎包为重点,随机作案。警方提醒市民:早晚时分单身女性要慎行,当财物被抢后,不要慌张,要尽量记住作案人及作案工具的特征,并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