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谢文龙 记者 张楚洁)一直和母亲住在公房里,谁知在母亲去世后,因为自己户口不在房子里,被房产局告上法院,并收回了房子。为了能继续租赁,在社区帮助下,他证明了自己实际居住在此,最终上诉成功,要回了房子。
五百村8幢109室住宅是鼓楼区房产局管理的公房,2010年以前一直由张成明的母亲陈玉华承租,而张成明则和爱人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照顾母亲。前年9月,陈玉华去世后,她的女儿张成芳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可以继续承租,但是弟弟张成明一直不搬走,承租无望,她便背着弟弟向鼓楼区房产局出具了书面说明,自愿放弃对房子的承租权,将房子上交给了房产局。
随后,房产局将张成明告上了法院收回了这套住宅。拿到判决书后,张成明认为,自己户口不在这套房子里,但他一直住在这里,并精心照料母亲的生活,实际上已经与房产局形成了租赁关系。按照规定,张成明要想继续承租这套房屋,只有证明自己是实际居住人才行。去年底,他找到五百村社区寻求帮助,社区书记出面找居民谈话,最后有10户居民在证明材料上签了字,社区也出了一份书面证明材料。
今年4月,张成明拿着证明材料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成功要回房子。前天,张成明再次搬到了这套房子里。(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