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过往行人及周围群众注意安全
本报讯(记者赖伟行)在广州,大量新中国成立前兴建的私房随着岁月的洗礼,如今部分变为危房,一旦成为危房后,究竟应该如何处理?除了修缮外,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昨日,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副所长吴卫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与网友在线交流时透露,危房责任人需要领取危房标志,并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
吴卫说,广州市城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的房屋,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设置危险房屋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及周围群众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责任人、承租人或使用人可以凭鉴定报告到所属区国土房管分局(或县级市国土房管局)领取危险房屋标志。
对于部分无主房屋,房屋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分局需要对房屋实施代管并进行治理。而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确有困难无法治理危险房屋的,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房屋并实施治理。据悉,今年广州房屋安全普查任务已完成70%,有望提前完成年度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