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
昨天,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昆明翠湖宾馆、昆明饭店、福照楼汽锅鸡餐饮有限公司等130家企业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公示牌。
A级企业有130家
昆明市去年7月启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主要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评定项目包括许可管理、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餐饮服务单位须将标识张贴、悬挂、摆放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
昆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介绍,在昆明市“十大民生工程”第四项“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指标中明确,2012年量化分级管理率学校食堂达到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50%以上。
截至7月30日,昆明市已有12530家餐饮服务单位纳入量化分级管理,比率达到44.8%,其中A级单位130家;1100家学校食堂也纳入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中,市级单位有38家、盘龙区12家、五华区20家、西山区17家、官渡区14家、呈贡14家、东川1家、宜良县7家、经开区2家、度假区3家、铁路系统2家。“明年,昆明市纳入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比率将达75%以上,学校食堂比例将达90%以上。”张云海说。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河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昆明市食药监局局长杨柱表示:“目前全市共有2.8万家餐饮服务单位,第一批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公示牌的仅有130家,还未达到全部餐饮服务单位的0.5%,大约是每200家餐饮服务单位中才有一家A级单位。下一步,还将继续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进行评定。”
对于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作出年度等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监管部门下一年度的监督频次为:A级原则上不少于1次/年;B级原则上不少于2次/年,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C级原则上不少于3次/年,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授牌仪式上,市食药监局还向各餐饮服务单位下发了两个通知。“按国家相关规定,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决不允许经营、加工、制作野生河豚、养殖河豚,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使用亚硝酸盐会引起食物中毒,重者还会引发死亡,一旦发现,将严肃重处。”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