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一名公务员酒驾撞伤行人后,否认自己是司机。近日,经警方取证,这名公务员系醉酒驾车肇事,结果被判拘役。
8月10日晚,宁陵县华堡乡卫生院门口,一辆摩托车撞倒行人,行人与驾车人田某某都受了伤。民警赶到医院,检测结果显示,田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4.52mg/100ml,系醉酒,但田某某坚称“我喝酒了,可车不是我开的”。8月20日,经民警取证认定,田某某就是驾车人,且田某某是宁陵县张弓镇政府公务员。8月21日,田某某被判处拘役。
东方今报记者 陈涛通讯员 傅敏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