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行政执法的公正离不开外界监督。昨日起至8月31日,合肥市法制办就《合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当行政管理的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情况组织听证。
水电价调整需要听证,出租车运价调整需要听证。而今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也要根据情况实施听证。《征求意见稿》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内容、监督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当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认为监督事项需要听证,或是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且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此外,如果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与之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该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要回避。
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的市民,可以在8月31日之前登录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自己的看法。
本报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