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史庆艳)为谋取不义之财,一男子竟以上网公布性爱录像相威胁,敲诈情人钱财。日前,该男子已被蓟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本市蓟县农民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0年9月下旬,利用匿名手机多次给张某发送自己与张某发生性关系的视频截图,以上网公布该性爱录像相威胁,向张某敲诈现金1.5万元。为达到目的,陈某假意承担现金5000元。同年10月12日,陈某与张某准备汇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