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途客车的安全问题,舆论的追问不应止于卧铺客车,相关部门有必要认真调查长途客车车祸,首先寻找到长途客车的共性安全隐患,然后对症出台治理措施,惟其如此,才能真正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盛翔
8月26日凌晨2时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辅客车和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事故确认共有36人死亡。当天下午,国务院调查组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现场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要严肃追究责任。
类似的交通事故,几乎隔一段就会发生一起,频率堪比前些年的矿难。对此,国务院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令人非常痛心,要认真严肃地查处。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查清每一个环节,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然而,这样的表态早已不是第一次听到了,类似悲剧为何仍旧一而再地上演,无疑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根据媒体的统计,最近17个月全国至少发生了6起双层卧铺客车事故,多达140人遇难。然而,回顾往年的报道,卧铺客车车祸时间多数是凌晨。被称为“中国特有”的双层卧铺客车,一时之间成为了众矢之的。而事实上,自今年3月起,卧铺客车已被暂停生产和销售;可以想象,这次备受关注的恶性交通事故必然会加速长途卧铺客车的退出脚步。
的确,空间狭小、逃生困难的卧铺客车,大有取缔的必要。而我担忧的是,当媒体关注的焦点局限于卧铺车这一视角时,长途客车更多的共性安全隐患,是否可能反而被忽视了?换言之,是否只要取缔了长途卧铺客车,长途客车从此就能安全行驶?事情显然不是这样简单,最近被报道的长途客车特大安全事故,其实也绝不仅限于卧铺这一种车型。如果真要在制度上防止类似悲剧发生,就应更多着眼于长途客车的共性隐患,而不只是取缔卧铺车了事。
比如“红眼客车”问题,针对凌晨3时至4时事故高发的情况,交通部门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措施,可最近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一再证明,这条规定根本就没有从纸面走入现实。再比如,长途客车遭遇车祸后,总是容易侧翻特别是起火,原因何在?每次追问事故原因时,对此从来没有一个科学系统的研究,客车生产企业似乎也根本不将其当成一个问题,更无需对社会公众进行解释。
还有,延安高速交警支队官方网站显示,2011年1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事故客车在延安境内已有7条违章记录,基本都是在包茂高速延安段600多公里处被发现。对于这样长期“带病行驶”的长途客车,为何没有及时处理?当长途客车司机习惯了超速行驶,淡忘了几十条人命的责任意识,其实早就埋下了危险的伏笔。显然,我们对于长途客车的管理,还有很多的不足,甚至空白。凡出大型交通事故必与长途客车相关,这显然不是偶然。
对于长途客车的安全问题,舆论的追问不应止于卧铺客车,相关部门大有必要像调查空难一样,认真调查长途客车车祸,首先寻找到长途客车的共性安全隐患,然后对症出台治理措施,惟其如此,才能真正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