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连胜文(右)与新婚妻子蔡依珊(中)在台北办婚宴。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壹周刊》5年前报道“连胜文夏威夷办豪奢婚礼”向连家求证遭拒,《壹周刊》主张双方事前曾签过协议书,但连胜文却刻意不回应,连惠心要为弟弟拒访负责,因此向她索赔2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依协议书内容,连惠心没有回应义务,判《壹周刊》败诉,全案可上诉。
《壹周刊》在2004年2月26日报道连家负面新闻,引发争议,双方于是签下协议书,约定《壹周刊》往后报道连家相关新闻,负有向连家查证的义务。
《壹周刊》表示,记者在2007年1月4日欲报道“连胜文到夏威夷办理豪奢婚礼”前,为尽查证义务,多次拨打连胜文的手机欲求证,但他却通过更换手机号码、故意不接电话方式,刻意不回应。
《壹周刊》主张,连惠心是连胜文的代理人,负同一责任,有回应义务,因违反协议书约定,向连惠心索赔200万元的违约金。
连惠心表示,当初协议内容,《壹周刊》负有查证义务,但是否回应,是连家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况且,连胜文是独立的个人,她没有权利代理其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协议书约定内容,连家对《壹周刊》查证行为,并无回应的义务,判决《壹周刊》败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