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欧阳远媛报道:8月2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江西省将对在农村开设连锁分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农村连锁药店,确保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证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药、安全药。
据了解,江西省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全省农村药品流通体系建设,对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012年度在农村开设连锁分店的给予支持。具体补助标准是: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012年在农村每开设一家连锁药店将获得1万元的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连锁药店的门面装修、购置货架、冰箱、空调等设施的投入补助。
江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是获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2012年在农村(县城区以外的乡镇、村)开设连锁药店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均可申报。申报企业只需向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