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
中广网佛山8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是近日出台的《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中的一条内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科工作人员介绍,之前祖庙等地的乞讨是“老大难”问题,属于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鉴于此,才作出上述规定。
新规出台后,以往乞丐较为集中的旅游景点、天桥等公共场合,白天已难见乞丐身影,晚上才有少数乞丐“顶风”现身。据了解,现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不时巡查,他们都躲到别的地方去了。
纵横点评:从立交桥下放水泥锥变相阻拦,到出台相关规定明令禁止,秩序井然的城市好形象有了,人情味却没了。任何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城市化飞速发展的国家都难以避免乞讨难题,没有办法彻底解决之前,就应该在不影响城市秩序的前提下给予更多的同情和包容。仅仅为了所谓的市容就一味禁止,就像为了皮肤光滑而遮盖每个毛孔一样,既不可能,也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