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刘云和张鹏登记结婚,2008年,两人的女儿出生。谁知,孩子刚出生几个月,刘云就发现,老公有了外遇,2008年12月的一天,刘云看到了张鹏留下的一封信和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碍于面子,刘云去张鹏的单位替他请了病假。此时的女儿才几个月大,家里还有房贷要还,刘云便以张鹏的名义提取了他的住房公积金1万余元用于还贷。可没想到,十天后,张鹏又回来了。他外面的情人竟找上门来要求他给予赔偿。最终经中间人协调,2009年1月,张鹏赔了这个情人近2万元。
这件事了结后第5天,张鹏又一次背着妻子离家出走,从此音信全无,张鹏单位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刘云一人带着孩子很困难,就为出走的张鹏办理了失业保险金,每月近1000元,由刘云领取。刘云先后领了1万余元的失业保险金。
2011年,张鹏再次出现,是到法院起诉离婚,2011年7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跟刘云生活,张鹏每月支付子女生活费500元。
刘云没想到,离婚半年后,张鹏把她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她曾经领取的张鹏的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合计近3万元。法庭上,刘云称,这两项费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开支,找不到他,自己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支配。
张鹏却称,这两项是他的个人财产,刘云在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领取了这部分财产,现在理应返还。而且当初赔偿的钱不是公积金,是刘云背着自己申领了公积金。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张鹏出走后,刘云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还贷,而领取其失业保险金是经张鹏单位同意、用于母女生活,而张鹏没有证据证明这两笔款项在离婚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于现存状态,只是因为遗漏而未进行分割。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鹏要求刘云返还钱款的诉求。
(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张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