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 杨鹭菁 记者 苏奇)小区业委会要成立了,投票结束,业主们原以为很快就可顺利出结果,谁知投票箱半路竟遭抢夺,而且抢夺者将选票撕毁。
“我们成立业委会,究竟触动到谁的利益了?”小区一些业主很纳闷。
昨日傍晚6点,源昌国际城成立业主委员会投票结束,街道办工作人员和三名警察前往一期六号楼的业主家中,准备将投票箱护送至社区居委会。一出电梯口,20多名自称未投票的业主团团围住警察,并动手抢夺投票箱。混乱中,有人趁机砸破投票箱,将掉了一地的选票撕碎。
据一名业主说,昨天下午4点多开始,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就一直在小区附近徘徊。街道办工作人员看到这情形,马上向警方求助。该小区从5年前就开始申请成立业委会,今年8月25日至9月2日在小区设立了6个投票点,25日、26日两天已有超过半数的业主投了选票。投票昨天结束,在公证处和街道办监督下封箱前往社区唱票。“本以为有警察在就没人敢扰乱,想不到这些人这么猖狂。”
一名业主怀疑这批人是物业叫去的,“物业服务有问题,业主意见很大。业委会成立了,他们就会受到牵制,触动到他们的利益。”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证实。
记者在现场并未见到物业人员。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物业方面称,带头成立业委会的几个业主都是拖欠管理费的,并且投票流程存在不公。
随后,赶来增援的警方将闹事者带回派出所,不少业主自发地跟着警察到派出所录口供。其他5个投票箱所在地,警方增强了警力,每个投票箱都有15名警察护送,警方表示,接下来的唱票、计票过程都会加强警力,尽力维持秩序,保证投票公平公正。
一名业主称,在抢夺过程中,共有7名民警受轻伤。后来,物业保安队长和3名冒充业主者被民警带走。几名业主希望通过记者向民警和街道办工作人员转达谢意。
截至记者发稿前,所有投票箱都已安全护送到厦禾社区居委会。对于抢夺者的身份,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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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组成,每名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当选。
每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委员的条件、人数、任期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人数应当超过全体业主人数半数,且与会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应当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半数,业主大会会议方为有效。
前款所称与会,是指业主在会议签到表签字确认或者在表决票、选举票上签字确认。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经与会业主表决多数通过,但不足法定票数的,可以将会议表决事项及表决情况书面送达未与会业主。未与会业主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回复。规定期满,应当将未与会业主回复情况进行公告。未书面回复的,视为同意与会多数业主表决意见。
第十六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应当由业主大会按照法定要求表决通过,不得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 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利益的;
(二) 向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揽、介绍相关业务或者推荐利害关系人就业的;
(三) 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的;
(四) 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履行业主法定义务的;
(五)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六) 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七)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终止委员职务的事项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