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武明)8月31日,省妇联、省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江西省主要数据。根据数据分析,21世纪前10年,我省妇女社会地位在很多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就业环境、婚姻家庭地位满意度等8个方面。
男女平等观念得到多数人认同,女性有了更强的自信心和独立意识。调查显示,有81.6%的女性“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其中,城市女性的比例为88.9%,农村女性的比例为75.8%。有84.4%的女性表示“在生活中主要靠自己、很少依赖他人”,其中,城市女性的比例为90.0%,农村女性的比例为80.2%。
教育地位是女性社会地位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调查显示,我省不同年龄段上过学的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呈现提升态势。其中,29岁及以下女青年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09年,超过义务教育年限,超过50%的29岁及以下女青年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与男性差距正在缩小。
妇女创业就业的积极性更强,创业就业渠道更宽。调查数据显示,18岁至64岁的女性中,有10.3%的人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中获得政府贴息(或低息贷款、小额信贷)的比例为54.8%,高于男性。农村女性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的比例为13.1%,获得政府贴息(或低息贷款、小额信贷)的比例为55.8%,均高于城镇女性。
此外,外出流动拓宽了农村女性的就业视野,非农就业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农村在业女性中,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为27.2%。有外出流动经历的返乡在业女性中,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达到51.2%,比未外出流动过的农村在业女性高29.9个百分点。
18岁至64岁的我省女性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处于在婚状态的比例为90.8%。其中,35岁以下年轻女性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比例为14.6%,比年轻男性低10个百分点,“剩女”明显少于“剩男”。无论婚否,77.6%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在“购买自己用的贵重物品”、“资助自己的父母”和“自己外出学习/工作”方面,分别有93.1%、93.6%和86.3%的女性表示能以自己的意见为主。
妇女健康直接影响家庭及整个社会的卫生健康水平。调查显示,城乡女性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比例差距正在缩小。35岁以下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农村女性比例为90.6%,城镇女性为92.3%;在医院分娩的农村女性比例为92.6%,城镇女性为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