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王健(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女士:我丈夫经常打我,但事后他又很后悔。最近他写了一份保证书给我。内容是:如果他再打我,他就同意我离婚的要求,并且自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10万元。请问这样的保证书有效吗
王律师:婚内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一方承诺自愿就其违法行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样的承诺书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有效。
黄女士:两年前,我将原本自营的一家洗染店,整体转让给了李先生,李先生向我支付了店铺和物品的转让费。同时由于该洗染店所在的房屋是我的,因此李先生还按约向我支付房屋租金。现在合同到期了,我要求续约时适当上涨一些租金,但是李先生不同意我涨租金,还说如果我要涨租金,他就不租了,但我必须将当年的转让费退还给他。请问李先生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两年前,你与李先生就转让店铺和物品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交付转让费,你与李先生交接店铺和物品后,该转让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现在李先生与你就续租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选择不再续约。李先生无权在续约租金谈不妥时,强行要求你必须接受自己转让店铺和物品的条件。
董先生:我母亲三年前就去世了,当时家里的姊妹(都已成年)没有要求分割遗产。现在父亲已再婚,我们想分割母亲的遗产可以吗应该如何分配呢
王律师:你的母亲去世前如果没有留有遗嘱,你们现在可以提出分割母亲遗产的要求。基本分配方法是:将你父母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可继承的遗产总额。你及父亲、姊妹按份获得遗产。对于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对于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少分或不分。
朱女士:我家卫生间顶棚严重漏水,经物业公司检查,是由于楼上业主擅自改变了卫生间的下水管线所致。我和物业公司找到楼上业主要求其尽快维修,但是楼上的业主拖延迟迟未解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家的生活。请问我该告物业公司还是楼上的业主
王律师:如果漏水确实是楼上业主家的下水管所致,楼上业主当然应当承担及时维修与赔偿的责任。物业公司对业主家内部的此类漏水不应承担责任。还是建议各方最好能协商处理好邻里纠纷,如果确实拖延无法解决,严重影响你正常生活的,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9月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