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措施
本报讯(记者张惠宁通讯员陈贤泽)记者近日从临高县政府获悉,《临高县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暂行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并于8月22日发布实施。新政策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发证之日起每月领取1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特困计生家庭子女考上一本院校的,每年奖励4000元,连续奖励4年;考上二本院校的,奖励3000元,连续奖励4年。每年拨出10万元以上专款作为“计划生育帮扶资金”,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扶贫、扶困、扶弱。
教育方面的奖励扶助还包括,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简称“两户”)在中考录取时,报考县内中学的给予其增加2个星;优先就读思源实验学校。
医疗方面,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女结扎户的,其家庭成员个人应交纳的参合金,由县财政预算解决。在实施新农保制度中,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及手术并发症的参保人员,给予代缴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每年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人身保险费100元,农村二女结扎户人身保险费300元。县卫生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每年要免费为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家庭提供健康检查服务一次。
另外,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子女参加职业技术培训,优先给予安排劳务输出;优先录用农村“两户”子女在公益岗位就业。对农村“两户”子女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凡参加行政、事业单位招考录(聘)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农业部门在能繁母猪、良种补贴、生猪保险、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强农政策中,优先照顾和帮扶农村“两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