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妇联、教育部近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立法目标,全国妇联与教育部已合作开展全国性的立法调研,成立了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为会议致信。她指出,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是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途径。她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家庭教育工作者充分认识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育人为根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教育中,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求与个性,指导和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子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作出新贡献,努力开创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东花主持会议并作全国家庭教育工作报告。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2007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共同制定下发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策略措施和监测评估作了明确部署。五年来,各级妇联组织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全面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创了新的局面。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加速转型期,在家庭教育领域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由于社会分层加剧、家庭结构变化、贫富差距拉大,不同区域、不同年龄、不同人群儿童家长的需求分化多元,“独一代”养育“独二代”成为前所未有的时代课题,单亲重组家庭、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令人担忧;部分家长在教育理念、认识、方法上存在偏差,在教育中出现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盲目从众、片面教育等问题,家庭教育中存在着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政策和资源保障较为薄弱,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指导服务急需规范有序发展。
会议提出,下一步将组织地方妇联和专家共同参与,深入研究论证,上下配合,反映民意,凝聚智慧,努力取得较高质量的立法调研成果,争取将家庭教育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各地要继续重视源头参与,主动参与儿童、家庭相关领域法规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家庭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创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