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1年,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意见》,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广泛深入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集中时间和力量化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推荐和评选,司法部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连艳等160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司法部号召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学习。学习他们热心调解、情系群众、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公道正派、不辞辛苦、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勤于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服务中心、胸怀大局的政治敏锐性;学习他们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名单)
>>下转9月4日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