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9月3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刘倩 洪静雯) 本想正经做生意,无奈创业失败。为了东山再起,周某不惜走上犯罪道路。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在湘钢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多媒体厅公开审理了周某诈骗案。最终周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家住上海市闵行区的周某是一名无业人员,1998年初周某与家住湘潭袁某(已判刑)经朋友介绍认识。袁某见周某手中有钱便提出一起合伙到湘潭开拉丝厂。由于双方不懂经营,创业以失败告终。2000年3月初,袁某与周某为赚钱,不惜触犯法律底线,私自伪造“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市岳塘支行现金收讫”印章,并填写了一张53000元的“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收缴回单”。以株洲姚家坝拉丝厂向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湘钢事业部(以下简称湘钢)购买线材为由,成功骗取了普软线26.238吨,总价值人民币53000.76元。货物到手后,周某将该批货物销给他人,所得赃款4万余元。
2000年3月7日,周某和袁某填写了一张90000元的“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收缴回单”,并加盖假公章。以湘潭县姜畲轧钢厂的名义向湘钢购买钢坯。2000年3月14日,周某利用伪造的收缴回单从湘钢骗取了钢坯累计52.78吨,总价值88670.40元,随后将该批钢坯以84464元价格销售给湘潭县姜畲轧钢厂,所得款项周某自己占为己有。案发后,周某和袁某纷纷外逃。2011年8月20日,慑于法律的威慑力,周某主动向公安局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回赃款90000元。
此次是岳塘法院巡回法庭的第九场,该院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巡回法庭活动,每一场在合议庭合议时,都由该院负责人余清华对辖区内居民进行普法教育,他就法院的案件审理程序,以及群众关注的合同纠纷、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犯罪、职务犯罪等问题,给旁听群众以案说法上一堂简短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辖区内居民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加了法律知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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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蔚刘倩洪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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