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在新华广场举行了《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启动宣传活动。
据了解,这是全区相关工作的首个《条例》,对机动车排气管理部门职能、检测企业责任、车辆范围和尾气排放标准都进行了法律规范,明确了具体要求,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一大步。
目前,呼和浩特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上升到58.14万辆,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空气中22%的PM2.5和40%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汽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测机构由2005年的3家发展为现在的10家;检测线从起初的9条增加至现在的19条,在自治区率先投运遥感检测车,使尾气检测能够满足在用机动车环检率80%的要求。(文/丁利冬 马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