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记者周文超)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取得重要成果,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协调指挥和安全监管水平得到增强,人工增雨(雪)作业年增加降水600亿吨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由目前的47万平方公里增加到54万平方公里以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明显提高。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水资源安全保障的有力手段、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加快关键技术的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强调,要深刻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全国和地方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的落实力度,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加强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国家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要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工作:一是强化对农业生产的服务。制定完善年度方案和重要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作业计划,适时开展飞机、地面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二是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加强对全国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在重点江河流域和大型水库汇水区开展增蓄性人工增雨(雪)作业;在生态脆弱区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三是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健全应对大范围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探索针对机场、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开展人工消雾作业。
在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飞机作业平台及飞行保障基地建设;加快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网,提高动态监测能力。要增强科技支撑能力,重点推进探测和作业装备自主研发;加强人工增雨(雪)、消雾、防雹机理研究;建立公益性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相结合的科研体制。要提高指挥调度水平,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在组织协调方面,《意见》明确指出,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保障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民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科技、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国防科工、民航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军队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形成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