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边富民行动是国家民委倡导发起的旨在振兴边境、富裕边民、增强民族团结和巩固万里边疆的一项工程。在内蒙古4221公里的边境线上,分布着19个边境旗市。这些地方由于地处偏远、交通闭塞等,大多经济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水平偏低。从2000年开始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以来,内蒙古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走出了一条“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富民兴边”的路子,使边境旗市的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在兴边富民行动中,内蒙古始终把资金集中用于边境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让边境群众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扶贫工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力度,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始终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边境地区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民族教育、民族医药和民族文化建设;注重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不断拓宽边民的增收渠道;充分发挥边境口岸的作用,积极打造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内蒙古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措施之下,从1999年到2009年,内蒙古19个边境旗市的地区生产总值由99.68亿元增长到1140.67亿元,占全区的比重由7.86%提高到11.73%;固定资产投资由15.14亿元增长到863.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7.08亿元增长到106.78亿元。2009年,19个边境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94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095元。使边境旗县的基础设施得到初步完善,边境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沿边的开发开放水平显著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2011年,内蒙古共下达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各项补助资金1.2亿元,在19个边境旗市实施了93个项目,较上年增加3900万元,增长48.1%。下达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3040万元,较上年增长340万元。内蒙古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9540万元,其中,国家拨付18240万元,较上年增长4840万元,自治区配套1300万元,在民族聚居区实施了389个项目,切实起到了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目前,兴边富民行动已经进入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相信内蒙古在兴边富民项目上,会继续坚持着眼长远利益,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认真落实,相信内蒙古边境地区会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
文/本报特约评论员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