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北京大学发布声明称,邹恒甫未举出任何有助于专门调查组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证据。8月31日,北京大学再发声明称,正式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递交法院。(9月1日《西安晚报》)而继北大告状之后,9月2日中午,“邹恒甫微博事件”的另一方受害者——梦桃源餐饮公司同样表示,邹恒甫给员工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他们也将诉诸法律。(9月3日《西安日报》)
自从8月21日邹恒甫微博发出涉及北大的负面消息之后,北大再次陷入舆论漩涡。至少在真相不明的外人看来,北大的光环颜色顿减,失去了往日的光芒。因为,这不是一个和北大毫不相干的人的爆料,而是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堪称顶级或曰最牛。而且,他曾于1998年至2007年5月,在北大任教近乎10年,自称贡献不小。这就让人感到他是圈内中人,爆料也不是空穴来风。如此一来,就对北大的声誉构成损害。可是,当北大纪委监察室第一时间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核实邹的微博举报,并以最大耐心期待邹恒甫提供具体证据时,邹的前后不一的表态,却让人莫名其妙。比如他说:“我知道很多线索,但希望有个可以信任的中间人参加,可以是中纪委,我暂时不打算把梦桃源的证据交给北大。”一会又说:“我承认北大教授奸淫服务员这个话题确实能吸引眼球,这是我说话的策略,我说话向来是喜欢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而且,还对那些涉事的“清白的姑娘感到抱歉”。(以上见8月31日《新京报》)这就让人看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从记者与他的对话中,还是能够窥见事情的大致脉络。原来他对遭到北大辞退耿耿于怀,认为自己像是被北大抛弃的“垃圾”,且一直呼吁校方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北大能解决我的个人问题,那当然好。我有世界银行提供的高薪,不缺钱,但我不能忍受学校单方面把我开除,我的理想是恢复北大特聘教授的职位。”也许因为过去他经常向北大领导反映情况,但是没人理他,他才采取了如此极端的方法,以博取公众的眼球。这里,我对邹与北大的是是非非不感兴趣,如果确实存在不公甚至迫害,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而不是散布北大院长、教授淫乱,又提供不出任何证据。这就涉嫌诽谤,或者名誉侵权了。
现代网络技术,给人人都是“发言人”提供了实现的平台,而“自媒体”的兴起,又让信息插上翅膀,迅速传遍大江南北。那么,在网络语境下,人们如何理性参与、慎重发声,不图一时口舌之快,或者不凭个人好恶发表不实言论,应当是公民的基本道德。反过来说,如果谁违背了这一底线,让别人名誉受损,也应受到舆论的谴责,直至承担法律责任。从这点上说,已经受到伤害的北大,转向法律,通过起诉寻求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而不是像有人说的有失身份,乱了方寸,也不是上蹿下跳,显其伟岸。北大(还有梦桃源)如果弃用法律途经,非但无法自证清白,还会助长网络戾气和网络暴力,让法治水平大大倒退。也让“喜欢夸大”大行其道。——鲁迅遗嘱中说,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先生几十年前的教诲,现在仍有大义存焉。
[稿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