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开始实施的《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车故意绕行,乘客可以拒付车费;乘客合法权益遭受侵犯,要向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投诉。对此,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怀疑出租车绕行时,一定要记住行车路线,以便执法部门事后进行判断。而对于乘客的投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根据国家《合同法》规定,乘客上车后就享有出租车的车辆使用权,驾驶员有责任在营运过程中选择合理的行驶路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因为修路所造成的绕行,驾驶员要首先向乘客解释,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绕行。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在乘车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疑似绕行,一定要记下行驶路线,并索要发票,“同时,还要记住该车的车牌号、上车时间和目的地等。”工作人员表示,有了行驶路线和时间,执法部门基本可以判定路线的合理与否,“之后,执法部门会和该出租车取得联系,对细节进行核实。”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实施后,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接到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投诉。对于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来说,接到投诉后,要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以在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