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刘东( 江苏金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女士:我和我先生婚后买有一处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先生的名字。我10多年前下岗后一直没工作,家里经济上的事情从来不过问,都是我先生一人操持。2月前,我先生突患疾病去世了,这两天我突然接到了法院传票,说我先生生前借有200万债务,还用家里的房产做了抵押。我这才把家里的房产证翻出来查看,果然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可是这套房子是我和我先生的共有财产,我先生一人将其抵押出去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刘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所以,如果你可以向法院举证证明在你先生抵押房产当时你确实不知道该情况,可以向法院主张该抵押权无效。
9月5日上午9:30-11: 30 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的董云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