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李老太在老年公寓居住期间因未坐稳导致摔伤,半年多后去世。李老太的子女认为母亲的死亡与其接受护理期间的摔倒有关,起诉要求老年公寓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而老年公寓则起诉李老太的子女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床位费等。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经过调解,化解了这场纠纷。
李老太育有1儿1女。2005年11月,李老太的子女决定将当时80岁的老人送进昌平区某老年公寓安享晚年,由老人子女每月支付护理费3000元。
李老太的子女称,2011年4月的一天,老年公寓的护工于某在给老人换内衣时,因工作失误没有扶稳老人,将老人摔伤,随后母亲便卧床不起,身体机能逐渐衰竭,最终去世,享年86岁。故起诉公寓索赔5.8万余元。
老年公寓认为,老人常年患有脑梗塞、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再加之年事已高,才最终去世。老年公寓同时提起反诉,称老人的子女一直没交纳各项护理费用,请求法院判令补交余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种说法均存在关系。经法院调解,最终老年公寓一次性向李老太的子女补偿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