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女孩小璐与朋友聚会后,乘坐李某的出租车时发生车祸身亡。事发后,她的父母将司机李某和其所属的出租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某夫妇起诉称,2011年10月深夜,女儿小璐和朋友聚会后,一行5人乘坐司机李某开的出租车,行驶途中车撞在了路边大树上,致使司机李某和另两名乘客受伤,小璐和另两名乘客死亡。酒精检测报告证实,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2mg/100ml。王某夫妇说,他们认为,李某所开车为出租车,出租公司也有相应责任,因此将李某及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127万元。
据了解,事发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法庭上,出租车公司称,李某不是履行职务,不属于运营行为,因此不同意王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王某夫妇则表示不认识肇事司机李某,坚持说小璐等人是打车才坐上李某的车。而且,就算是朋友间坐车,李某的出租车也是24小时运营的,公司有监管义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