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然
8月26日,是星期日。我刚吃过早饭,手机就响了。我拿起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好。有什么事请讲。”出于职业习惯,我这样与对方打招呼。
“你知道我是谁吗?”对方开口便问。
“我不知道。”
“我是你大老表呀!”
“是你呀,有什么事吗?”
“你在检察院工作,我想请你帮个忙。”大老表把话转入正题。
原来,老表有个朋友叫李冬,是一个司机。前几天,李冬开车帮一个朋友拉东西,没想到这些东西是朋友偷来的,结果在路过某地检查站时,车被当地公安机关查扣。李冬趁警察没注意逃走了。
听完老表的话,我对他说:“你趁早劝李冬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他迟早会被抓住的。因为,这些东西是赃物。”
“可李冬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那个朋友偷来的呀。你能不能帮个忙?找找人通融通融。”大老表央求道。
“这个忙,我真的帮不了。你应该让李冬投案自首,把事情交代清楚。时间拖得越长,对他本人越不利。”
“现在李冬担心的是,自首后会挨打。”大老表还以过去的老思想看问题,不了解当今办案更注重人权保护的新规定。
“你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与过去不同了,不只是检察院,包括公安机关和法院,不管办什么案件,都很注重对人权的保护,都很注重人性化办案,都很注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都很注重用物证来印证口供……”
经过我的一番劝导,大老表总算放心了。他说马上和李冬联系,让李冬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之后,我想,这件事,我说“帮不了忙”,其实也算是“在帮忙”。
说“帮不了忙”,是帮不了“请客送礼,找别人求情”这个忙。说“在帮忙”,是帮“犯罪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这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