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晨刊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明光市的刘某却不然。因为赌博,他已经被当地法院判刑。可在缓期执行期间,刘某耐不住手痒,再度聚众赌博。近日,刘某又一次站在被告席上,这一次,等待刘某的则是法律的严惩。
早在2008年的时候,刘某就因犯赌博罪,被明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可在缓刑期间,刘某并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2009年夏,刘某在当地一处树林中,每天吸引数十名赌徒,以“开宝”的方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近8000元。
明光市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并且,刘某还是在缓刑期内再犯。数罪并罚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1000元。(卞广庆 方铭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