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7岁少年持玩具枪兰州街头抢劫70元被判3年
龙虎网讯 17岁少年王某因手头拮据,为谋钱财,他竟模仿起影视剧上的情节,用一把玩具枪前去打劫。作案后没几分钟,王某被警方抓获,为获轻判,他主动供述自己“单干”的又一起劫案。
2011年12月11日21时许,正在七里河区文化宫附近某银行自动柜员机前办理存款业务的钟女士,突然发觉背后有人靠近,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一把枪已经抵在自己腰间,令她不敢动弹。钟女士哪见过这种场面,她战战兢兢地立在原地,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乖乖把钱拿来。”身后的劫匪终于开口了,只因自己刚办理完存款业务,钟女士立即掏出身上剩余的72元,放到对方的手里。
接过钱后,劫匪撒腿就跑,岂料抢来的钱还没等捂热,便被执勤民警抓获,72元钱当场返还钟女士,而那把作案用的枪,经民警辨别,竟是一把玩具枪。经审讯,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王某承认自己抢劫经过,并供述自己曾与两个月前,在南关十字83路公交车站,尾随放学回家的学生娄某,在一处居民楼道内,卡住娄同学的脖子,一番威胁后抢劫现金3.5元,A一ONE型文曲星电子词典1部。
针对王某的行为,七里河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案发时王某尚不满18周岁,赃物也已全部追回,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法庭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来源:兰州晚报编辑: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