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月饼券没及时兑现 就该自认倒霉?
皖江晚报讯 本月30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中秋节的主打食品就是月饼。为了带动月饼的销量,最近马鞍山商家们纷纷推出月饼券,月饼券截止时间一般在中秋节前两天,并且月饼券过期后就作废。很多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月饼券过期作废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月饼券过期为啥就作废
市民张先生最近在网上团购了一张月饼券,截止日期是9月28日。因为按照单位安排,张先生近期要出差一段时间,他怕自己28日赶不回来,于是就打电话到月饼券所属蛋糕店询问。对方告诉他,月饼券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就作废。
张先生就纳闷了,月饼券是自己花钱买的,虽然团购价打了折,但付的也是钱,况且又不是不想在有效期内使用,只是有事耽搁,怎么过期就作废呢?“现在超市的购物卡,过期了还能延期使用,月饼券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呢?”张先生问道。
商家多规定月饼券过期即作废
9月3日,记者走访马鞍山几家蛋糕店以及酒店了解到,众多商家推出了中秋月饼券,购买者以单位团购为主。也有不少蛋糕店在本地论坛上发布月饼团购信息,消费者可以个人身份购买月饼券。记者留意到,马鞍山本地商家提供的月饼券,截止日期一般到9月28日。湖东路一家蛋糕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了截止日期,月饼券就不能使用,也不能退钱。佳山路一家蛋糕店的工作人员也说,月饼券过期之后不能使用,因为过了中秋,月饼就下架了,到时候即使过来换也换不到。当记者询问过期之后,能不能换成蛋糕或者店里其他商品时,工作人员说,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先例。
工商:过期作废应属霸王条款
商家的这种月饼券过期即作废的做法到底算不算霸王条款呢?记者咨询了马鞍山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应该算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这项条款的制定只是商家的个人行为,消费者并没有参与,只能被动接受。工作人员还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上文中张先生的那种情况,可事先与商家沟通,商家也应考虑消费者的特殊情况,给予一定便利。(王永霞 周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