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市国税局首次异地执行 追回百万偷逃税款
半岛网9月4日消息近期,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获悉,市稽查局先后奔赴潍坊、威海、文登等地,追回某偷税企业百万元税款。这是市稽查局首次税款异地执行并成功追回税款的案件。
抽丝剥茧探究案情
2010年8月,市稽查局检查一科例行对批发企业的专项检查,在核对发票时,一家名称为华瑞顺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企业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怀疑,该家企业主营兰亭、美丽丝路、馥佩等品牌的化妆品,但在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却有部分发票开具的购入货物是洗发水、牙膏等洗涤用品。
“在常人眼中,化妆品和洗涤用品同属于保洁用品,差别甚微,如果不仔细甄别,这个疑点和可能被忽略掉。”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一科科长高东旭为记者介绍,尽管在以往的案件中,并没有这样的先例。“发票进项和销项的不统一还不足以构成犯罪证据,如果惊动企业,很可能引起他们的戒备。”高东旭说,为了不打草惊蛇,市稽查局暗中从企业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方面进行调查。
接下来的调查中,市稽查局果然发现该企业的疑点,企业销售的化妆品基本都是从广东、深圳等地购进,而购进的发票却是本市发票。企业购货的资金均流户名为“刘海燕”的账户中,流入的资金却被不定期的以现金方式提取。发现这一情况后,检察人员更加确认,该公司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迅速将此案向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案情水落石出
通过税务检查人员取得的相关证据后,公安机关与国税稽查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并立案。2012年3月27日,青岛公安局将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崔秀华及其员工刘海燕抓获。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两人很快承认,为了为了保住利润,按照价税合计2%-5%的比例支付“开票费”“买”到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崔秀华提供的线索,公安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到几个人的身上,这几人均是外地企业相关责任人,利用职务便利从一些大型商场购进日化用品对外销售,因其销售的客户一般是一些不需要发票的个体经营者,这样他们就“省下”其进货单位或商场为其开具的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反客为主”首次异地执行税款
据调查,华瑞顺达公司在与青岛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真实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取得上述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3份,金额共计400余万元,税额共计70余万元,价税合计共计近500万元。此时,案件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华瑞顺达需补缴税款,但此时检查人员却发现,企业大量资金已被商场占用,账面上的少量的资金根本无力缴纳查补税款。
“在旧的思维模式下,我们只能按部就班,当企业无力补缴税款时,就查询银行账户冻结存款扣缴税款的形式来执行入库,但倘若企业偷税数额较大,为减少损失,就会丢车保帅,利用停止企业的经营、转移资金或其他财产等方式规避税务机关的处理。”据高东旭介绍,往往当税务机关按照这种模式一步步走来,会发现账户资金早已抽空,货物及其他财产也不见踪影,检查人员只能徒呼奈何,不只是案件将成为积案,国家税收的损失也是惨重的。
在这种情况下,检查人员通过“综合税务管理系统一户式窗口”查询其报税发票存根联,并将数据整合排序,从中找出该公司长期供货的主要客户,向上述公司注册地的国税局发出协助对该公司暂停支付货款的函。同时与该企业委托的代理人联系,要求其配合税务机关执行上述税款,责令企业提供一银行账户,此账户主要用来存入相当于税款的货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对该账户进行冻结。
此后,检查人员先后奔赴潍坊、威海、文登等地,在当地国税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将企业偷逃的税款百余万元划入市稽查局指定银行账户,开创了税款异地执行的先例。
半岛数字记者 宫昌乐 通讯员 张斌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