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面临“醉驾入刑”处罚
“喝了点酒骑摩托车,怎么能算是醉酒驾驶呢?”3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居民王先生反映。他的表弟周某喝酒后骑摩托车回家,路上撞到了行人。虽然行人只是受了皮外伤,但表弟被拘留了,还面临着“醉驾入刑”的处罚。对此,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同时,也有读者打进热线电话咨询,网上有媒体称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划归机动车,那么醉驾超标电动车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对此,海南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包括多种,醉酒驾驶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机动车都将“获刑”。记者了解到,除海口外,海南省酒后、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处罚仍是空白。
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伤人面临刑罚
“我表弟只喝了3杯啤酒,骑的又是摩托车,怎么会是醉酒驾驶呢?”3日,王先生打进热线电话说,2晚10时许,他表弟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碰撞了一名行人。行人当场就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对他表弟进行了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81mg/100ml,已经构成醉酒驾驶。随后,表弟被警方带走。在这起事故中,行人只受了皮外伤,而他表弟将面临着“醉驾入刑”的处罚。对此,他百思不得其解。
不能简单地认为机动车就是“四轮汽车”
记者获悉,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海南省醉驾车辆系摩托车的事故时有发生。目前,仍有不少人误认为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没有关系,不属于醉驾范围。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所谓机动车,许多人在理解上存在误区,有些人甚至简单地认为机动车就是指四轮汽车。而事实上,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燃油助力车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以危险驾驶入刑。在定罪量刑上,并不因为行为人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还是四轮汽车或大型货车而有所区别。
有市民称海口对酒驾超标电动车处罚轻
8月27日,海口市民陈某在龙昆南路醉酒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查处。根据《海口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酒后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此规定的,合格电动自行车罚款40元,超标电动自行车罚款100元。陈某当场被处以100元罚款。
记者调查发现,海口酒驾电动车的人并不在少数。到了晚上,海口龙昆南路路边烧烤摊上,有不多年轻人在这里边吃烧烤边喝酒,而最后大部分人都驾驶电动车离开。
一些市民认为,酒驾电动车没必要像机动车一样入刑,但酒后驾驶电动车安全隐患绝对不小于闯红灯,海口的处罚未免有点过轻了,罚款100元恐怕不能很好的给人们以警示。
海南省其他市县酒驾超标电动车处罚空白
记者了解到,除海口外,目前海南省其他市县并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交警在对超标电动车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该如何处罚呢?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不少电动车已远超非机动车标准,对道路安全的危害也超过传统意义上的非机动车。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这意味着如果达到醉酒标准,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虽然违法,但国家目前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廖晖律师介绍,国家标准委员会日前公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表示,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电驱动车辆归为轻便摩托车。但我省目前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如果将电动车算作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的话,市民若是醉酒驾驶这样的车上路,法院可以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王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