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晨报论语 特大补偿一小步,有尊严医疗一大步 □刘克梅
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详见本报今日AⅡ14版)
8类大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12类大病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之所以进行如此详细阐述,是想让更多公众对特大疾病补偿有更清晰、准确的认知和判定,让大家认识到,医疗保障正在逐渐突破制度障碍和机制束缚,将重特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健康保障,让“医疗保障”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面对各种疾病,包括重大疾病,群众再也不用慌了,不用为治病倾家荡产了。这才是群众期待的“有尊严的医疗”:真正将人本需要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将平等的保障权还给群众。
应该说,这些年,中国的医疗保障发展得到了巨大进步,但在这种发展中,仍有一个重大遗憾,那就是,小病和一般性住院,都能及时报销,而对大病以及特大疾病的保障,却未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而毋庸置疑的是,重特大疾病,却正是群众的“医保心病”,如果一旦有家庭成员患上大病,总会让家庭为治病付出高昂甚至倾家荡产的代价,“因病致贫”在一定层面成为普遍事实,以致于有的特大病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放弃治疗,不但群众在特大疾病面前觉得没有尊严,更使医保的公益性、公共性及公信力受到质疑。
所以,国家将对“重特大疾病补偿90%”进行试点,看起来仅是一个政策调整,是一小步,但让公共医疗阔步前进了一大步,使医疗保障蕴含的公平医疗的精神、救死扶伤的公共责任、为群众健康积极担当的公共性,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毕竟,医疗保障只有将所有的“保障短板”都补齐了,没有了漏洞和缝隙,群众的医疗保障才能得到“制度化保障”,这才是“有尊严的医疗”最好的体现。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国情复杂,人口基数大,所以,我们尤其应该注重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偏激冒进。只要我们将公共责任和民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就一定能走到公平医疗的高地,让更多群众分享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的温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