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报面对面之洛阳“炭烧交警”赵三兴
人性化执法需灵活但不能罔顾法律
8月底的一天,洛阳网友“注册会计师”发帖感谢一位“好似被炭烧过的交警”,称赞交警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当月31日,《洛阳日报》也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
“炭烧交警” 指的就是在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玻璃厂路口执勤的赵三兴。他对未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且违法行驶者“注册会计师”的处置方式,引来网友对交警人性化执法的关注。然而在赞赏之余,人们同样有疑问:人性化执法该如何把握尺度?如何能保证人性化执法不变成弹性执法?保护守法者的权益?
□东方今报记者 张姗姗
实习生 张怀艳
通讯员 尤玉环/文
见习记者 张欢欢/图
【人物名片】
赵三兴,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站交巡防大队三中队队长,河南省、洛阳市两级“执法标兵”,立过三等功,连续多年受到洛阳市公安系统嘉奖。从警近20年,皮肤黝黑,近来被洛阳网友亲切称为“炭烧交警”。
涉及人命关天 情愿相信是真的
记者:您最近在网络上成名了,自己知道吗?
赵三兴:(不好意思地笑了)一开始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记者:网友给您起了个“炭烧交警”的外号,有人觉得这个名字带着贬义,您自己认为呢?
赵三兴:以前也没人给我起过外号,是这件事后才有的称呼。其实我不是天生的黑,1993年从警校毕业后我就进了交警队,这么多年一直在一线路口执勤,风吹日晒的脸就成了铁皮。说是炭烧,也挺像的,我觉得这称呼没啥不好,挺符合实际的。
记者:还记得当天事情发生的经过吗?
赵三兴:不是后来人提醒,还真不记得了。那天车主在凯旋路玻璃厂东西向行驶,越线后没赶上绿灯,被卡在待转区里,进不得退不了,还影响了南北车辆通行,就被交警发现了。一检查,车主说是急着赶去医院看父亲,行驶证、驾驶证都没带。
记者:车主发帖感谢您没有对她进行处罚,您为何这么做?
赵三兴:我们看得出来她是真的着急,被卡在车流里,自己也紧张害怕的不行。我们了解了情况,看病人这种事一分钟也耽误不得,所以先把她的车扣在路边,让她找人送证件,又安排交警把她送到医院。按照规定,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可给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一般只要情况确实特殊,我也就不处罚了。
记者:一开始您不担心车主只是找借口博取交警同情?
赵三兴:人命大于天,没有谁喜欢拿这事开玩笑。我这个岗哨比较特殊,附近是医院,遇到的都是人命关天的急事。人着急了总会犯点小错,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使车主压线什么的,交警也不会太较真。 有时候哪辆车上有急诊,指挥中心会提前通报,该绿灯放绿灯,让病人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
执法的目的是教育违法者下不为例
记者:如果所有人违规了就找个合理借口,交通岂不是乱套了?
赵三兴:这个要分情况嘛,我们也要甄别。就像有次我在一个加油站旁发现一辆车违法停车,刚想开单子车主就气喘吁吁跑来了,说是刚加完油去了卫生间。我让他把车门打开,结果油表显示油箱是空的。遇到这样的我就会特别生气,我觉得每个人都会遇到点紧急事,你真有特殊情况我们会照顾,可是不应该骗人。
像这种,很容易就甄别出来了,有时候对方说了谎,你三五个问题问下来他就难以自圆其说了,当场都能揭穿,但是有时候确实也揭穿不了,那就宁可信其有了。
记者:理由合理就不追究违法,对守法者来说岂不是很不公平?
赵三兴:执法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但执法的目的并不是罚钱,而是让对方认识到错误,下不为例。我在执法时会把控得很好,没有一点争议的情况下才会处罚。
其实我自己就很痛恨违法者,我觉得如果违法者很容易就被原谅,那以后守法的人就越来越少,违法就应该付出代价。所以以前我执法很严,违章不过岗,违法必究,很不讲情面。
记者:是什么原因改变了您?
赵三兴:可能年龄渐渐大了,更能理解别人的难处,对于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人,一张罚单可能就开掉了他一周的生活费,所以能少罚就少罚点,能不罚就不罚吧。
记者:有些人认为司机与交警就是“天敌”,交警就是为了揪违章、开罚单。
赵三兴:我觉得老百姓对交警有一些误解,交警执法就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是最后的手段,教育他下不为例才是目的,只有别的办法不行了,才用处罚手段。说实话,我平时开车也不想看见交警执勤,我是觉得如果违章被逮住很没面子。可话说回来,如果你不违法,法律对你的约束力又在哪里呢?假如限速50码,我跑40码就行了,是不是?
执法需灵活 人性化执法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记者:您觉得交警与司机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
赵三兴:我觉得能是一种互助关系最好。对于我们来说,其实主要应该是服务于群众,平时能给大家帮个忙就尽量帮,比如有时候一些新手遇到故障,你应该帮一把,他停车停不进去你就过去指挥一下。都是一些举手之劳,老百姓是会感激在心的。
对于司机来说,当你路上遇到堵车,车队排长龙时,你看有一个警察过来,那种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而我觉得,司机最应该做的是守法守规章,也能多理解交警的工作。
记者:您执勤时有没有遇到过比较特殊的例子,不配合的、有特权的?
赵三兴:有,有时候一些人停下车就破口大骂,说什么的都有。遇到这样的我就数十个数。最生气的时候,就把脸背过去,数十个数,把情绪稳定稳定,可能什么都过去了。咱也是个正常人,都有个极限,但为了工作,只能忍着。
记者:情与法,在您心中孰轻孰重?
赵三兴:情绝对不能大于法,即使是法院的判决,它也是在法律范围内,去人性化执法。任何人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就是讲人情也是在法律范围内讲。
记者:最近发生一个案例,一位农民工骑车违规,为了免交50元罚款当街下跪求情。对这个案例,您怎么看?
赵三兴:在中国人传统观念里,下跪是很严重的行为,如果已经达到这种程度,我觉得已经达到了教育的目的,他已经认识到错了,并且认识到那种地步,我觉得应该放过他吧。
当然交警执法有章可循也没错,可有些时候需要灵活一些。
50块钱对于他来说可能意义特别重,我们谁都没法体会,如果因为这50块钱的罚款而引发其他矛盾,那就不值了。
记者:人性化执法需要灵活把握,可怎么样把握尺度,防止出现弹性执法的情况?
赵三兴:那就是不能突破法律,在法律的范围内可以人性化执法,不能突破这个范围。比如车辆盗牌,即使情况特殊人性化执法,罚款也不能低于2000元,低于2000元就违法了。执法都有幅度,人性化执法是你觉得可以在这个幅度里使用上限还是下限,而不是一味讲人情、罔顾法律。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