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取保护费团伙被起诉
石碣“6·13”欺行霸市案进入司法程序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廖蔚)今年6月,石碣公安分局协同市公安局成功侦破“6·13”郑俊华等人欺行霸市专案,同时查破了石碣镇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梁某忠等4人充当“保护伞”的欺行霸市犯罪团伙案。记者昨日获悉,此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日前,检察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郑俊华、肖强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时任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石碣分局局长梁某忠和时任副局长梁某裕、刘某烘(三人均另案处理)商量,以石碣镇综合执法分局名义租用本市石碣镇新城区光明路的空地成立“光明市场”,用于出租给流动小贩。而时任市石碣镇社保分局局长刘某润(另案处理)以东莞市便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出资和经营,并雇请被告人郑俊华进行具体管理。
郑俊华为牟取暴利,纠集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驱赶流动小贩到“光明市场”摆摊经营,以收取高额租金。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为了让梁某忠、梁某裕、刘某烘关照“光明市场”的经营,并让郑俊华等人可以“无风险”地对光明路商贩收取“保护费”。郑俊华分别向上述三人送好处费,而这一切都得到刘某润的同意。
至案发时,该犯罪团伙已发展到以梁某忠、梁某裕、刘某烘为保护伞强收保护费,在光明路一带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据起诉书,目前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犯罪活动包括敲诈勒索案31宗、行贿案2宗、故意伤害案1宗、聚众斗殴案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