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台县六项措施整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近日,凤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联合采取六项措施,整顿和规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严查学校食堂“无证”经营和“带病”经营行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把食堂管理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推进学校食堂“五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区分标识、统一监督公示、统一记录台帐、统一操作规范)规范化管理。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监管及抽检,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严查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严格学校食堂准入标准和许可条件及程序,严查学校食堂的“无证”经营和“带病”经营,不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要坚决关闭,杜绝学校食堂无证经营现象。
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学校食堂进行动态管理,评出精忠学校等2家学校食堂为A级食品安全单位,慧智学校等6家学校食堂为B级食品安全单位。
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从人员、物质和技术等方面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做好信息上报、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封存疑似食品等应急处置。
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在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确保师生餐饮消费安全。(通讯员常开胜 许令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