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货车撞土堆乘车人摔残获赔63万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冯先生乘坐的货车撞到路边堆放的土堆上,致使他身受重伤。冯先生随后起诉施工单位。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施工单位赔偿冯先生63万元。
冯先生诉称,今年1月2日,他乘坐其哥哥驾驶的小货车行驶至顺义区一铁路桥下时,突然遇到北京鑫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堆放在道路上的土堆,造成车辆侧翻,自己受伤致残。
顺义交通支队认定,驾驶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路桥公司负主要责任。冯先生认为,路桥公司进行道路施工,在未禁止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对堆放物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此事故中他并无过错,路桥公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起诉索赔80余万元损失。
路桥公司辩称,本案的性质属于交通事故,应适用道路交通事故法,应由他们与驾车人分别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路桥公司违法堆放施工土堆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综合庭审查明事实,法院酌情确定路桥公司承担冯先生所有损失的70%,金额共计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