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禁收任何与入学升学挂钩费用
7日上午,中国政府网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不得以升学率为学校排名
意见提出,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求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
各地要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学校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禁设重点班
意见提出了规范招生的办法。要求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要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例和招收择校生的比例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入学升学禁任何挂钩收费
意见提出要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各地要强化学校代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学校或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