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建幼儿园 县长要留名
本报讯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我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都要设置永久性标牌,上面备注修建时担任县(市、区)长、教育局长和园长的名字。假如校舍以后出现问题,通过标牌就可以立刻找到当初的负责人。
根据规定,凡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的土建项目,包括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均应在建筑物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牌要采用黑色大理石镌刻(黑底白字),这样不易被风雨侵蚀。标牌规格尺寸也做了规定,让人能看清楚标牌的内容。
标牌上的内容,除了幼儿园园舍名称、项目竣工时间、鉴定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外,还包括修建建筑时的县(市、区)长、县(市、区)教育局长、园长等相关领导。此外,房屋的建筑面积、资金来源、总投资情况等都要标注在标牌上。
据悉,设置标牌主要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也是今后国家、省、市、县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标牌的设置将与单体建筑竣工验收同时完成,并作为验收内容之一。2010年以来完工但未设置标牌的,要按照本规定抓紧设置。
本报记者张晓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