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报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解读国家五项优惠政策 先行先试“绿灯” 为新区建设添新动力
9月10日,省发改委全文转发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五项支持新区发展的措施。本报特约兰州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及我省经济学家魏立桥等就五项支持新区发展的措施予以解读。
政策一 支持体制机制创新
政策概要:允许和支持兰州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兰州新区建设提供体制动力和保障。
兰州新区:意见出台后,兰州新区将继续优化各类规划,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战略定位来重新审视新区发展规划,使规划充分体现国家政策导向和甘肃省自身的优势。
魏立桥:允许新区在多个体制、机制方面创新,且允许先行先试,即就是开放“绿灯”,都是力求打破原有界限,为推动兰州新区建设提供新动力。
政策二 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
政策概要:新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兰州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兰州新区:在兰州新区806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中,未利用地开发条件优越。近期主要在东部丘陵地带10平方公里范围内整理开发未利用地。在土地规划编制中,未来新区将合理制定开发激励政策,将荒山荒沟等未利用地造成一定标准的可建设用地,用于项目建设,但一定会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魏立桥:国家允许新区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解决了新区建设中土地资源丰裕度及价格问题,大大降低了新区开发成本,还可以更好地吸引客商到新区共同开发,也利于我省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项目落户新区,给地方更多的土地支配权。
政策三 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与环保
政策概要:对兰州新区调蓄水库、供水、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对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要求。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修复。将兰州新区北部防护林网和南部林业带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体系,支持兰州新区建设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兰州新区:目前,新区已开始在北面建立生态屏障,在中心城区形成500亩的水面。同时新区绿化植树面积已达4万多亩。今后,将继续大力发展新区生态绿化工程,尤其是构筑好兰州的北部生态屏障。
魏立桥:新区规划中,南北两大区域占地面积在30%以上,用于生态环境营造,国家给予了高度认可,并且在新区可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国家资金来支持新区环境建设,营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政策四 优先布局重大项目
政策概要: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上给予兰州新区重点支持,对兰州老城区搬迁改造进入新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扶持,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社会资本在兰州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准,支持兰州新区产业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兰州新区。
兰州新区:切实搞好招商引资,突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特色产业、循环经济、节能环保。在产业发展上,尤其要把工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着眼于建设高度集聚的产业发展区,着力发展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增长新优势。
魏立桥:可以更好地支持新区一、二、三产业发展。一产方面,建设新区北部防护林网、南部林业带及湿地;二产方面,在新区优先布局高端装备制造业、石化产业、生物制药等重大产业,可优先获得国家的重点支持,老城区搬迁改造、出城入园等返还力度加强,也可使承接的东中部产业转移项目落到实处,根植于新区;三产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点,开发各类投融资新产品,均利于新区发展。
政策五 加大金融支持
政策概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兰州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鼓励兰州新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各类投融资主体。
省银监局:省银监局将根据国家关于兰州新区发展的有关部署,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发挥好金融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通过监管引领,为银行在甘肃设立分支机构开通准入“绿色通道”,积极鼓励大型银行机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向兰州新区延伸机构网点,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新区银行业结构体系。
魏立桥:在项目上,除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外,还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约35%),利于新区进行调蓄水工程、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大项目建设。
本报首席记者 梁峡林 记者 李繁荣 范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