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房一价” 今起没标就罚
晨报讯(记者 张瀚)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如未明码标价,商品房每套罚5000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从今日开始将对沈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每套商品房处以5000元罚款。
为防止价格欺诈、哄抬房价。国家发改委于去年5月1日出台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销售房源。规定实施以来,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区陆续出台了实施细则。
沈阳市物价局此次将会成立“一房一价”专项调查组对沈阳所有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工作人员介绍,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示价格相关因素及收费等内容都是检查的重点。
此外,标示已售商品房价格的,是否标示实际成交价格、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也在此次查检范围之内。
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将会对商品房经营者违法行为给予严处。“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于不标明价格的,如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实行“一套一标”和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根据未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或未公开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5000元罚款处罚。”而对于那些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欺诈的经销商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将会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