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民区、学校旁禁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项目
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做好环评的公众参与工作
□首席记者 路红
本报讯 近日,省环保厅出台关于加强环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要求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环评的公众参与工作。从环评报告编制、项目审批,都要做好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等工作。项目的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据介绍,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省环保厅将于9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集中排查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