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阳光检务大厅”让检察机关不再神秘

记者一行实地参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

案件管理处处长文雪莲介绍相关业务情况

看似平常的举报室,为了较好地保护举报人,设置较为独立和隐秘。

每个月5号、20号被设为检察长接待日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瑞芳)由于检察机关职能相对特殊,让人感觉既陌生又神秘,近日笔者实地参观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终于一窥究竟。
三大业务窗口体现便民、利民、为民
案件查询窗口:由案件管理处工作人员值班,负责受理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查询、受理律师阅卷预约、预约承办检察官等业务。快捷、方便的案件查询系统,改变了之前托关系、找中间人等非正常程序查询案件的状况,打破了原来检察工作神秘化的色彩,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体现了检察机关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理念。
民行答询窗口: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前置到检务大厅,由民行处工作人员通过此窗口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集中答疑,充分发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控告申诉受理窗口:由控申处负责,主要负责整个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分流、跟进督办,为来访群众提供表达诉求的平台。
三个接待室提升执法公信力
举报室:作为受理举报设置的专门场所,设置较为独立和隐秘,目的就是为了较好地保护举报人。
律师阅卷室:律师经过预约申请可以在这里查阅案卷并进行打印或复印。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已经全部实现电子阅卷,可以直接打印。
检察长接访室:用于每个月5号、20号检察长接访日接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还每个季度同步安排一次检察长接访“直通车”活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来接访,推动相关信访问题的解决。这里的另一功能就是进行重大检务新闻的公开发布,通过新闻发布,可以正面引导舆论、强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检务大厅主要有两个出发点:一是为群众来检察机关办事提供一个便利的服务平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二是推行阳光检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阳光检务大厅建设使深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严格、文明、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