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赵登用家诉公安局侵犯名誉权案立案
昨天,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肉弹”赵登用的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名誉侵权案,正式获准立案。巧家县人民法院立案厅向记者证实,11日已电话通知原告代理律师兰和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目前,法院正在将《立案通知书》寄往赵登用的妻子、本案原告之一曾建花。
5月10日,巧家县花桥社区拆迁协议签字现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死16伤。青年男子赵登用一度被巧家县公安局负责人“用前途担保”为嫌犯,并称其有“报复社会”倾向。但事后证实,赵登用只是嫌犯雇的“肉弹”。9月5日,赵登用家属委托律师向巧家县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起诉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