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行医 郑启受到法律制裁
新报讯(记者段丽萍)9月13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报了赛罕区的“郑启非法行医案”结果:非法行医者郑启受到了法律制裁。
据介绍,2011年4月11日,赛罕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人员对巧报镇前巧报村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郑启开设的“医药门诊”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随即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作为证据保存了部分药品和器械。立案后,经该所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医药门诊”已经开展诊疗活动1年多,期间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但其仍违法执业,为此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2000元和作为证据保存,查扣药品、器械,并处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4月20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1年5月6日,赛罕区卫生监督所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时,郑启看到卫生监督人员检查时,迅速反锁房门从后院逃跑。之后,卫生监督人员多次检查,郑启“医药门诊”均锁门。法定期限内郑启一直未履行处罚,赛罕区卫生监督所申请赛罕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赛罕区人民法院受理后,郑启突然搬家,从此“消失”。
今年6月4日,赛罕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玉泉区卫生监督所反馈的信息:郑启在玉泉区水厂路开设诊所无证行医。该监督所监督人员立即前往暗中调查,确定了郑启的住所。7月3日,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郑启带回法院。最终,郑启缴纳了全部罚款和非法所得,并保证不再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