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商卖的房子标价了吗?每套都要查
为避免价格欺诈,在售每个楼盘、每套房都必须明码标价,大检查将持续到10月30日
在售每个楼盘、每套房都必须要明码标价,而且是一房一标。“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楼盘,将依法查处。”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从9月10日起至10月30日,对全市商品房销售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每个楼盘每套房都查
商品买卖中,商家明码标价这本不是什么苛刻的要求,但在商品房交易中,有的开发商却并没有这样做,甚至由此引发价格争议,甚至是价格欺诈。
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于9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在售楼盘,重点是商品住房,确保对每个在售楼盘、每套商品房都检查到位。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经营者应当标明每套商品房总价、建筑面积单价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销售单位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住房标价应当按“一价清”制度的有关规定标示价格。
二手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方面,房产中介也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标明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标明房地产中介的服务内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用标准。
卖出去了的也要标价格
要是遇到有的楼盘已经卖出去了一部分商品房,并余下了部分,这个价该怎么标?
市物价局表示,我市已经出台过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相关政策,参照这些政策规定。已销售的房源,开发商也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在同一楼盘、同一栋楼的,即便卖出去了也要和余下的房源一起同时标示交易价格,并标明已售出。
市物价局表示,这次专项检查,是自2011年5月1日,《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实施后,开展的专项检查行动。目的就是要查处开发商在标价之外再加价、不执行一套一标价、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与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重庆晨报记者 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