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帮前妻“还债”
结果被告上法院还4万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李澜)前妻拿着欠条将他告上法院,欠条上,他写着“欠债9万”。可在庭上他大喊冤枉,他说自己中了圈套。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双方调解好了,他要还4万元给前妻。
张明今年36岁,他有一段不满意的婚姻。今年3月,他与妻子小陆离婚。5月29日,张明接到一个电话,是前岳父陆山打来的。陆山说小陆动用了公司公款22万多元,被公司领导发现了。领导说只要把公款还清就不追究责任,否则就将她交给警方。陆山称,自己已经替小陆还了12万元,但是再也借不到钱了。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希望张明能够借9万元帮小陆还上。张明认为,自己和小陆离了婚,况且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陆山又抛出一个折中方案,希望张明能够向小陆公司方面担保,保证三个月内能够将欠的9万元公款还上。“只需要你写一个欠条。”听见陆山的声音很着急,张明同意了。
他将欠条写好后,交给了陆山,随后张明也没有过问此事。可是今年8月初,他突然收到大渡口法院的传票,说是他欠小陆9万元,小陆把他告上了法院。张明打电话给陆山关机,给小陆打,也无人接。
在庭审中,小陆并不同意张明的辩称,她说张明完全是乱说。这借条是张明在离婚后自己写下的。当时考虑到张明可能离婚后经济条件比较拮据,才从自己工资里面挤出钱来借给他。
法院调取了小陆所在公司领导的证言,证实今年6月初,小陆确实向公司借款10万元,不过8月初已经归还。并不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庭审后,张明认为自己吃了哑巴亏,经过法院调解,张明表示愿意一年之内,分期偿还小陆4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